【部门名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财务结算中心)
【部门简介】
局长:李辉
副局长:潘延
高新区财政局下设预决算部、税政部、监督检查局、国有资产管理部、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法规,指导高新区财政工作;拟订高新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制度。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实施高新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拟订年度全区预算草案,审定全区年度决算,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参与高新区宏观经济的决策、管理,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以及区级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全区经济进行有效的调控。
4.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其有关实施细则;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和全区预算的安排,拟订税收收入计划。
5.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全区预算的执行,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6.负责管理全区基本建设拨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和财务管理及审批工程预决算;办理和监督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全区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
7.受管委会委托,负责高新区的融资及管理工作。
8.管理和指导高新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贯彻和组织执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9.监督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及区内企业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查处。
10.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政策,保证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采购要求。
12.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李辉 潘延
【办公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33号超达创业园512室
【联系电话】5542500 5542501 5542502 5542505 5542506 554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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