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中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室、软环境办公室)
【工作职责】
在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监察机关的指示要求,维护党章、党纪、政纪和法纪的严肃性。组织、协调和督察高新区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
负责对高新区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条规教育,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负责组织、协调、督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负责检查和处理高新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对高新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和申述,受理党员和监查对象不服从党纪或政纪处分的申述。
健全和完善高新区“一站式”服务体制,全面抓好高新区内软环境建设。
对高新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闫超
【办公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33号超达创业园526室
【联系电话】0431-5542540
【电子邮箱】jgw@chi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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