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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及省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高新区从2007年元月起在全区全面开展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每一位流动党员手中。截至目前,已将120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14个党委,已有3名党员领取了流动党员活动证。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对于《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迅速调查摸清本单位的所有流动党员情况,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信息库,采取各种形式,想各种方法,切实把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每一位流动党员手中,并随时把发放情况向党工委办公室汇报,各级党委要对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做好总结。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党工委要求各单位通过座谈会、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证每名流动党员回家后就能及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高新区党工委还通过超达网站、《超达之光》报纸、《高新区党建园地》等多种宣传媒介对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在区内的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流动党员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把流动党员证的发放,列入今后的工作中,对新产生的流动党员要及时登记入库,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加强监督管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党工委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实施意见》,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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