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
按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长春市面向全市组织农产品企业申报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具体情况请在长春市商务局网站www.ccmbc.gov.cn“动态信息”栏目或国家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外贸司子站“农轻纺贸易促进资金管理”栏目进行查询和下载。
如果企业申报有条件,请于10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管委会招商引资办公室。
联系人:杨雪晗(208室)
电 话:5542522
长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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